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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汽车照明系统生产线智能提升改造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汽车照明系统生产线智能提升改造项目(一阶段)
项目地点:**市**区津溪路006号(**组团A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津溪路006号(**组团A区),为汽车照明系统生产线智能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目前已建成一阶段(以下简称“改造项目一阶段”)。改造项目(一阶段)在2#厂房预留区域内**1条汽车车灯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注塑、喷涂及组装,并配套建设5套废气处理系统,涉及工艺主要包括注塑、喷涂、焊接组装等。使用的注塑原料为PP(聚丙烯)、PBT树脂、PBT+GF30%、PC、PA6+GF30、PMMA、ABS等,对注塑后的零部件进行表面处理(喷涂),并外购其他零部件进行组装,建成后达到年产汽车大灯(整套产品)19.6875万件、尾灯(整套产品)18.8125万件的生产规模,其中注塑工序加工规模为年产车灯塑料零部件约803.075t;注塑加工的塑料零部件中部分需进行表面处理,目前一阶段建成1条尾灯防雾剂涂装线,总喷涂面积约26040m2/a。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6日-2026年12月4日
联系电话:139****4689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