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 |
| 资金现金 |
| 30,000元 人民币 |
| CQGCTYZHPG2026[JS] |
| **县长江流域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夔州街道、朱衣镇、安坪镇、永乐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公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青莲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镇、**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长江流域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夔州街道、朱衣镇、安坪镇、永乐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长江流域吐祥镇、羊市镇、甲高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公平镇等片区生活污水工程 **县梅溪河流域夔门街道、**镇、大树镇、竹园镇、青莲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县大溪河流域青龙镇、五马镇、**镇、**镇等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质疑1、投标文件格式:2.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4 款要求提供的资料。由于1.4.1中的7其他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3.4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他地方已经提供了,请问在这里是否不需要重复提供 答:不需要重复提供。 质疑2、****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均要求“完成过”,业绩时间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资料又只要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请问“完成过”是否为笔误,应该为“承担过”。 答:详见补遗。 质疑3、请问,合同是否可以只提供关键页财务报告是否需要提供附注 答:(1)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能完整体现业绩指标的,可以只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2)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附注。 质疑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报价方式,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投标总报价=计费基数×固定费率报价,****60539.82×0.55%=****782.969元,招标文件上写的是188.78万元。请问是以计算出的金额为准,还是招标文件给出的金额为准 答: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投标总报价=计费基数×固定费率报价,计费基数为****60539.82元,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0.55%,投标人填报的固定费率不得超过0.55%,该固定费率为取整后的结果,投标总报价以计费基数乘以投标人填报的固定费率计算的结果为准。 质疑5、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是否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控制 答:包含。 质疑6、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可以不用提供附注合同是否可以只提供关键页 答:(1)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附注。(2)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能完整体现业绩指标的,可以只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 质疑7、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个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120万元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请问:此处所指完成过的业绩,是指项目已竣工验收且已出具审核报告的业绩吗是否需要提供审核报告项目暂未完工的是否满足要求 答:详见补遗。 质疑8、别绕弯子了,我直接说: 答:详见补遗。 质疑9、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招标人回答一下: 答:详见补遗。 质疑10、一个百来万的乡镇污水跟审项目,你要人家做过四个一百二十万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这合理吗我做过一个一百二十万的,说明我有经验、有能力,能干活;你说我做得好不好,看我技术方案、看我报价不就行了凭什么我做过一个和做过四个,在这个项目上的能力就不一样了差那三个业绩,是差了技术还是差了经验还是说差了刚好被****公司的业****公司差****公司的名字直接发包呗,招啥标啊! 答:详见补遗。 质疑11、这个商务加分项写得很有 “艺术”:它不直接说 “你得有4个业绩才能中标”那样太明显了,不好看。它换了个说法:“每增加1个业绩加3 分,最多9分”。负责人也一样。听起来很合理对吧多劳多得,****公司加分,天经地义。小公司别来了,永无出头之日!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答:详见补遗。 质疑12、请问:招标文件中商务部分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起1个业绩得3分,3个业绩才能得9分。120万元以上的业绩,**投资最少都是3个亿以上,请问正常情况下他5年能干出三个这样的****公司项目分配完全不可能呀,满足要求的单位少之又少,完全就是对某些单位量身定制的。 答:详见补遗。 质疑13、请问:招标文件中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是指施工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吗 答: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质疑14、为便于属地化管理,我公司部分人员(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社保缴纳在没有****公司,请问:总公司投标参与,****公司缴纳,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具备****公司系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视同投标人为拟派人员缴纳,拟派人员养老保险由投标人不具备****公司缴纳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公司与投标人隶属关系的材料,且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7.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质疑15、招标文件第二章1.4.1条业绩要求所需资料中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 (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 ”,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大部分都是业主单位直接委托没得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书还需要重新找原业主提供,明明合同协议书都能证明业绩的真实性,为什么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发包人证明建议业主取消中标通知书这些要求,只提供合同协议书。 答:招标文件已规定“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中标通知书,投标人业绩为直接委托(直接发包)项目、无法提供中标通知书的,可按上述规定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指标,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上述证明材料要求系根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设置,能够有效证明业绩真实性,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1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均要求提供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120万元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请问若合同不能体现合同金额是否可以提供发票证明 答: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指标(含合同金额),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发票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合同金额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业主证明。 质疑17、1.文件中业绩要求为“完成过”,但提供的资料只要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并未要求提供证明项目已完成的结算审核报告,请问:业绩要求是否为“承担过”即可,并非要求已经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答:1、详见补遗,2、满足要求,但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相关要求,3、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内容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即视为满足。 质疑18、1.文件中业绩要求为“完成过”,但提供的资料只要求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并未要求提供证明项目已完成的结算审核报告,请问:业绩要求是否为“承担过”即可,并非要求已经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答:1、详见补遗,2、满足要求,但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相关要求,3、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内容须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即视为满足。 补遗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3.业绩要求 修改为: 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 单个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120万元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提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成果文件。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 体现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2(2)商务评审标准 投标人业绩修改为: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个 完成过单个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12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得 4 分,本项最多得 4分。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成果文件。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 体现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2(2)商务评审标准 人员业绩修改为:投标人拟派下列人员中,每增加1个业绩(通过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商务评审),得 4分,本项最多得 4 分: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单个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12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成果文件。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还须提供该业绩的业主证明。 注:(1)当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协议书 体现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修改为:1.技术评审 20分;2.商务评审10 分;3.报价评审 70 分。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3.2.1(3)报价评审得分(C)投标总报价修改为:进入报价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70 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0.5 分,每减少1%扣 0.25 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总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