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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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综合
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县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委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公告。
附件:**县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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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县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
项目招标方案
为加快推进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助力**打造**市****基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县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到2026年,基本建成企业本部(主体)+分拣中心(核心)+回收站(基础)“三位一体”的再生**(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立和完善统一回收、统一销售、统一纳税的法人治理结构,建成再生**(低值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项目,实现再生**与生活垃圾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融合发展。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中心及数字化交易市场项目。规范建成再生**(低值可****中心及“区域性”数字化交易市场。
(二)回收网络体系项目。规范建成覆盖28个乡镇所在地和主**8个社区的再生**(低值可回收物)“****专店(大户)”36家以上,在周边区县及邻近省份建成“连锁经营中转站(代理商)”20家以上,构建“区域性”回收网络体系,最大限度保障综合利用项目原料来源充足。
(三)综合利用项目。规范建成废纸制品、塑料再生造粒、废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纺织品、废玻璃综合利用项目。
三、竞标条件
竞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本企业拥有足够营运本项目的经济技术条件;
(三)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机关诉讼客体。否则,不得参加竞标。
四、竞标文书
竞标人应完整提供下列文书:
(一)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简介包括企业经济、技术条件及信用、荣誉证明相关材料;
(四)本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总部设于**县境内及项目进度的承诺书;
五、评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须在“****政府网站”(http://www.****.cn/)予以发布。
(二)接受报名。公示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竞标人须持投标文书密封件一式两份,于2025年4月4日18:00前送达到****(收件地址:**县第二行政楼609室,联系人:冉蛟龙,联系电话:023-****5247,邮政编码:408299)。
(三)组织评审。由本委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启封投标文书密封件,采取比选方式开展现场评审。评分标准:本方案第四条(一)、(二)、(三)项各10分,(四)项50分,(五)项20分,由评审得分最高者中标。只有1个竞标人报名,评审得分须在60分以上者为中标。
(四)公告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配套措施
(一)中标者在2025年6月30日前未完成回收网络体系项目建设,视为违约,列入失信名单,****机关有关部门给予联合惩戒。
(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本项目购置的贮存设施设备,分拣中心(中转站)、交易市场,综合利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征转用费用)及安全(环保)计量设施,在线监控和网络通讯器材等投资(以下统称“有效投资”),按不超过40%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再生**(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网络体系分项目的有效投资,由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项目试点资金按照前述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