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15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市**
一、招标条件
本 **黄金**150MW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黄金**1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市**黄金镇、忠州街道、兴峰乡和汝溪镇境内。项目建设规模150MW,铭牌标称容量190.96MWp,一次规划实施。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发电场区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电站工程,道路改扩建、**工程。光伏场区规划53个发电单元,建设6回35kV集电线路,采用直埋、架空相结合方式接入220kV****电站110kV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设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除明确由发包人负责的事项(甲供材料和设备,升压站和进出场道路永久用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税费,红线内光伏场区长期土地租金、光伏场区附着物补偿费,集电线路以租代征租金)外的其他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土地流转、征租地协调和补偿,升压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道路等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除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和所有设备材料的保管(含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项目管理、调试、并网及相关试验、工程试运行、达标投产、工程竣工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2个月,计划2025年6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6年6月全容量并网(具体并网时间按照开工日期顺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合同证明文件;②完工或竣工证明材料****公司并网通知书或业主完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意见);③证明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容量规模、项目类型、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④容量要求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1)独立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作为独立投标人已完工的单体规模100MWp及以上光伏工程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方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单体规模100MWp****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且施工方须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单体规模100MWp****电站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配备1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的单体规模100MWp****电站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完工或竣工证明材料****公司并网通知书或业主完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意见)等材料,能证明拟任项目经理的任职情况,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容量要求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4)信誉要求:未****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分工专业满足);
(5)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6)其他要求: / 。
3.2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29日0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2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2025年04月03日上午10:00 ,踏勘集合地点: **市**黄金镇黄金场238****政府。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8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CA”,网址:https://esign.****.cn,服务热线:010-****5511/****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联系方式为 023-****1473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市**区**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栋16楼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 023-6716 1473
电子邮件: peng_yi@ctg.****.cn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麻先生
电话: 028-****2137
电子邮件:ma_kunkun@ct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